2011年全國鎢、銻和稀土礦開采總量指標下達
日前,國土資源部發(fā)出《關于下達2011年鎢礦銻礦和稀土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的通知》(國土資發(fā)[2011]29號),確定2011年全國鎢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87000噸(WO365%),同比增加7000噸,增長8.75%。其中,主采68680噸,同比增加2200噸,增長3.31%;綜合利用16200噸,同比增加2680噸,增長19.82%;另外預留2120噸。
《通知》要求,各�。▍^(qū)、市)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部下達的鎢礦、銻礦和稀土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,根據(jù)本轄區(qū)內(nèi)礦山企業(yè)儲量狀況、資源開發(fā)利用情況,認真做好指標分解和下達工作。做到控制指標到市、到縣、到礦山企業(yè),分級負責,層層落實,并于2011年4月底前將指標分解和落實情況向社會公示后報部。按照《保護性開采的特定礦種勘查開采管理暫行規(guī)定》的各項要求,簽訂開采總量控制責任書和合同書,落實專人對礦山企業(yè)控制指標執(zhí)行情況進行監(jiān)管,并嚴格執(zhí)行國土資源統(tǒng)計報表制度。國土資源部將對各地鎢、銻和稀土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執(zhí)行情況季報進行嚴格審核,并將組織開展鎢、銻和稀土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執(zhí)行情況檢查。
《通知》明確,2012年6月30日前,原則上繼續(xù)暫停受理新的鎢礦、銻礦和稀土礦勘查、開采登記申請。
《通知》同時確定2011年全國稀土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為93800噸(稀土氧化物REO),同比增加4600噸,增長5.16%。其中輕稀土80400噸,同比增加3400噸,增長4.42%;中重稀土13400噸,同比增加1200噸,增長9.84%。
《通知》同時確定2011年全國銻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105000噸(金屬量),同比增加5000噸,增長5.00%。其中,主采74650噸,同比增加5130噸,增長7.38%;綜合利用30350噸,同比減少130噸,減少0.43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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